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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微資訊!網游賬號買賣風險高 小心別往“坑”里跳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蘭州晚報訊(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許沛潔)張某因自己賬號等級太低,于2022年5月聯系到了打算出售高級賬號的玩家王某。雙方通過微信約定,張某以3000元的價格購買王某的QQ賬號及游戲賬號,王某在收款后交付賬號信息,更換該賬號綁定的密保手機號碼并協助張某完成相關后續操作。同年6月,張某將3000元轉給王某,但王某既未將賬號信息交付張某,亦未將賬號密保手機號及相關信息變更為張某指定信息,后張某多次要求王某退錢,王某均未答復,張某遂將王某起訴至西固法院。

審理該案的法官認為,雖然游戲賬號在注冊使用之初并不具有財產屬性,但通過玩家使用(如充值購買游戲裝備、晉升游戲賬號等級等)會使其具有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性質。本案中,原、被告雙方通過微信就買賣游戲賬號達成一致且原告已轉賬付款,雙方已經形成了信息網絡買賣合同關系。該合同內容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且無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合同雙方應當依約履行。現被告王某遲遲未交付賬號信息已構成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最終,西固法院判決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判令被告王某退回賬號交易款3000元并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宣判后,雙方當事人均未提出上訴,現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標簽: 雙方當事人 發生法律效力 真實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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