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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資訊:山東省多部門聯動加強勞動人事爭議協商調解

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 田國壘 通訊員 范洪艷 陳國欣

2月9日,記者從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該廳聯合省委政法委、省高級人民法院等9部門聯合印發了《山東省進一步加強勞動人事爭議協商調解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19項重點工作任務,堅持系統觀念、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健全多元處理機制,提升協商調解能力和質效。


(資料圖)

山東省總工會供圖

據介紹,《方案》含總體要求、主要措施、提升服務能力三大部分,鮮明提出了“進一步健全完善具有山東特色的全過程、全鏈條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化解機制”“協商調解解決的勞動人事爭議數量在爭議總量中的比重顯著提高”“最大限度防止爭議轉化為案件”等目標任務。

創設“深化勞動人事爭議預防服務”“加強勞動人事爭議協商和解法律法規政策宣傳”等專項舉措,常態長效開展“送法進企業”活動、健全調解仲裁機構與就業服務機構聯動機制等內容。

增加“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勞動人事爭議協商達成一致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要主動引導簽訂和解協議,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將和解協議歸檔、建立協商檔案,并推動和解協議履行”等內容,與《山東省用人單位勞動人事爭議內部申訴和協商回應參考指引(試行)》有機銜接。

提出“因地制宜推進新就業形態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勞動爭議調解聯盟建設”“開展商圈樓宇、新就業形態勞動爭議調解組織規范化建設專項行動”等舉措,明確由市、縣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統籌考慮本級調解中心設置和案件量,因地制宜內設調解中心。

健全部門間聯動工作體系,提出“參與山東省‘一站式’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線上平臺建設,各相關部門加強融入和服務創新,將勞動人事爭議化解工作有機嵌入當地‘一站式’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機制”。

補強預防化解爭議工作鏈條,在強化調解與仲裁、訴訟銜接的基礎上,增加調解向鏈條前端協商的銜接,提出“仲裁機構通過建議協商、調解、委托調解等方式,引導未經協商調解的當事人先行協商或到調解組織先行調解”。

在提升服務能力方面,加強全口徑協商調解化解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統計,給予聘任制調解員適當工作補助,扎實開展商會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培育培優行動,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標簽: 勞動爭議 和解協議 人事爭議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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