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輿論監督權利和記者人身安全必須保障

原標題:極目新聞記者在貴州畢節市織金縣采訪時被打一事引發媒體持續關注,業界呼吁——(引題)


(相關資料圖)

輿論監督權利和記者人身安全必須保障(主題)

5月30日,極目新聞記者李賢誠在貴州省畢節市織金縣采訪“水電站放水致兩名教師溺亡”一事時,遭到多名不明身份人員毆打。事件發生后,迅速引起諸多媒體的關注與報道。

6月1日,畢節市聯合調查組通報“記者采訪被打”事件。對涉事的派出所副所長、輔警及鎮長分別作出拘留、免職、解聘等處理。

“還記者一個公道,給真相一個說法”

5月31日,中國青年報客戶端發表評論稱,“兩名教師溺亡,原本已是悲劇,從外地來的記者在針對此事展開調查采訪途中突遭橫禍,更是令人驚愕。打人者在光天化日之下圍毆記者的囂張氣焰,無疑為法治社會所不容。”其犀利的評論表達出對該惡劣行為的譴責。

“還記者一個公道,給真相一個說法”更成為該篇評論的題眼。“這幾個人究竟是什么身份、什么背景、為什么要打記者,更使旁人疑竇叢生。這些問題的答案,不僅被打的記者需要知道,社會大眾也希望知道。”這些擲地有聲的提問,彰顯主流媒體輿論監督之責。

《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評論中稱,“追問真相的腳步不能停。”

“毆打記者是對輿論監督的公然挑釁”

中新社“國是直通車”5月31日發表評論稱,毆打記者是對輿論監督的公然挑釁。“作為人民的喉舌,記者有自主通過一切合法手段采集新聞材料而不受非法干預的權利,光天化日攔車行兇,阻撓記者正常工作就是對輿論監督的公然挑釁!更讓人不得不懷疑‘此地無銀三百兩’。”

“‘記者挨打’是法治社會不應該出現的一幕,這是對記者生命安全的直接威脅,也干擾了正常的輿論監督工作。”5月31日,新京報快評認為,輿論監督是社會正常運轉必不可少的一環,媒體的監督權利、記者的人身安全必須得到保障。對這件事如果認識不到位,反而可能導致事件復雜化,相關單位受到猛烈的質疑,陷入更大的輿論漩渦。

而對于事件迅速發酵成輿情,多方媒體共同關注這一現象,紅網分析稱,隨著我國法律體系的逐步完善,人民群眾的法治意識日漸增強,毆打記者的行為慢慢淡出大眾視野。正因此,此次極目新聞記者追蹤報道“水電站放水致兩名教師溺亡”一事,遭到數名不明身份人員毆打,將“記者被打”事件重新帶回大眾眼前,才引發了人們的憤怒和媒體的不滿。

該評論認為:“記者、編輯等各式各樣的新聞工作者們,懷揣著新聞理想步入行業,為的不僅是一份工作,更是在致力于以媒體的力量推動社會進步。多方媒體發聲評論,要求還原真相,是媒體人之間的人文關懷和內心正義。毆打記者,于理難容,于法不容。盡早還原真相,還記者一份公道,別寒了一腔熱血。”

“背后有一股很強大的力量 支持著我”

據畢節市聯合調查組的通報,5月30日,記者李某某在織金縣貓場鎮沙壩村采訪時被跟隨,遂用手機拍攝跟隨車輛,隨后下車找跟隨車輛上的馬場派出所副所長熊某等人了解情況。熊某及兩名警務輔助人員下車后,在阻止李某某繼續拍攝的過程中,扭打致其面部等多處軟組織挫傷,經第三方鑒定為輕微傷。

5月31日晚上,“傳媒特訓營”聯系到極目新聞記者李賢誠,李賢誠表示,很感謝大家的支持,包括很多媒體同行對這個事情的關注,“我感覺背后有一股很強大的力量支持著我,手機被摔了,后來找另一個手機登上微信之后,信息爆炸式地襲來,很感謝大家。”

“望所有仍存在認識誤區的地方和部門,都能正視問題”

6月1日,中工網評發表評論《記者采訪被圍毆,畢節市政府的通報還不能劃句號》。“要還原事情經過,給大眾一個明白。從目前公布的信息看,不好判斷事件的起因。”“重點是這件事不是個人行為。”面對這些輿情,該評論稱,檢視通報本身,尚有一些問題值得探討。

評論認為:“記者被圍毆與所采訪的事件之間,究竟是怎樣一種關系呢?如果把派出所副所長帶領輔警跟蹤監視攔截毆打記者的行為,僅僅歸結為他們的個人行為,并當作一般的治安案件處理,能否讓人信服?如果只是一般的治安案件,打人的是3名警務人員,為何還要同時追究鎮黨委副書記、鎮長的領導責任呢?”

畢節市政府在通報中表示,將痛定思痛,舉一反三,認真汲取教訓,加強干部隊伍教育管理,以實際行動感謝和回饋媒體與社會的監督。中工網評稱“這里的‘實際行動’,是否也包含對‘水電站放水致兩名教師溺亡’一事的調查處理?人們還不得而知”。??

(陳妙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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