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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必須洗涼水澡冬泳,奇葩企業真“丟人” 焦點快報


【資料圖】

原標題:員工必須洗涼水澡冬泳,奇葩企業真“丟人”

4月21日,北京一男子去應聘某圖書公司運營崗位,填寫面試登記表時,發現公司要求入職后做俯臥撐、洗涼水澡和冬泳。面試者稱真的無法理解,很離譜,最后直接離開了。

一家圖書公司,何必對員工體能要求如此嚴苛?一次性做多少個俯臥撐、堅持用當天最低溫度的涼水洗澡、冬泳多少米等等,一般人誰能受得了?這是招運營人員,不是招“特種兵”。每一位求職者都想找到稱心如意的工作,但如果貿然地挑戰身體極限,以影響身體健康為代價,實在得不償失。我想,很多人聽了都會和當事者一樣,毅然離開,如此離譜的公司,不去也罷。

或許,洗涼水澡、冬泳是崗位的特殊要求,但面試登記表和工作人員未作解釋,徒留下一片質疑和批評。或許,這是公司領導的奇葩要求,想讓員工按他們的想法去生活,但美其名曰“幫助員工鍛煉強健的體魄”,實則是滿滿的控制欲。

又或許,公司想以苛刻的招聘條件來篩選一部分求職者。不僅是俯臥撐、涼水澡,當事者提到,填表時必須填滿六個家庭聯系人。一般而言,家庭關系一欄主要填寫四個聯系人即可,只有少數企事業單位要求填寫祖父母輩的身份信息。這家圖書公司,顯然是有點細致過了頭,難說不是想借此淘汰一些求職者,彰顯公司的高姿態。

隨著企業間的競爭和挑戰越來越激烈,對于求職者的要求也越來越高。但最怕企業不清醒,奉“個性稀奇”為圭臬。“高要求”一旦變了味,很可能上升為就業歧視,涉嫌違法,并損害求職者的隱私和平等就業權。

類似指定血型、星座、頭發濃密、大長腿、“與總經理同住”等跟具體崗位沒有任何關系的就業條件,基本都涉及就業歧視。如果用人單位以此限制應聘者入職,則違反《就業促進法》《勞動法》等多部成文法律。所以,要求員工洗冷水澡、冬泳也存在一定的違法性,對他人生活造成侵犯。如果當事者想要維權、投訴,大概率可以占據優勢。

若不想被置于劣勢地位,企業就不能一味追求個性十足、張揚奇葩的規定要求,也不能把工作職責之外的事情當作考核標準。正確的做法是,根據不同崗位的特性,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適當個性化,既守住科學合理的底線,剔除過于窺探別人隱私的內容,又為短缺崗位尋到最合適的人才。

要知道,就業是一場求職者和企業的雙向奔赴。現如今,“00后整頓職場”神話屢上熱搜,年輕人拒絕內卷“脫下長衫”現象成為風氣。企業若依舊從俯視角度與求職者對話,漠視法律法規,恐怕最終會竹籃打水一場空,人才和形象皆輸。(韓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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