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熱消息:“余藥共享”下農村 返鄉要做合格的“帶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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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余藥共享”下農村 返鄉要做合格的“帶藥人”
春運返鄉時節,廣東發起“平安春運,帶藥回村”活動,公益組織委托回鄉旅客帶藥回村交給村衛生室。不少回鄉的旅客登記成為“公益帶藥人”。浙江省湖州市安吉縣在“愛安吉”APP上線了“余藥互助”平臺,借助這一平臺,安吉的百姓可快速進行藥物求助,有多余藥物的居民也可以實現“余藥共享”。近段時間,多地陸續開展“余藥共享”,倡導大家把富余的新冠相關藥品帶回農村。(1月18日央廣網)
當前的“余藥共享”,與此前城里的“余藥共享”有所不同。以前的“余藥共享”多由居民自發形成,在社區或樓棟之間建立“共享藥箱”、在小區居民群里交流余藥等,是主要的表現形式。但當前針對農村的“余藥共享”,則多建立在平臺的基礎之上,并且公益組織也參與其中。可以看出,“余藥共享”出現升級版,民間自發的創新行為有望形成固定模式。
“余藥共享”下農村,有些做法值得肯定。比如廣東發起的帶藥回村公益活動,要求公益帶藥人要篩選并登記村醫信息,確保每一份健康包都能夠安全順利地輸送到有需要的農村地區。在帶藥回村的健康包中,有給村醫的信,有藥品目錄,另外還有布洛芬、阿咖酚散、板藍根等藥品。這樣一來,不僅帶藥回村,而且還對村醫進行了交代與提醒。這些藥品經由村醫診療發放出去,用藥安全更有保障。
但也要看到,這類活動對于帶藥人的能力與誠信是一次考驗。比如村醫的信息登記是否真實,公益組織恐怕難以一一核對,藥品是否最終全部交到了村醫手里,會不會被其他人“截胡”,也存在變數。帶藥人要有不辜負公益組織的自覺性,但一項公益活動不能建立在個人自覺的基礎之上,相應的制約與監督機制必不可少,此類新型公益模式還有較大的完善空間。
農村是藥品濫用的“重災區”,留守老人服用過期藥,兒童錯將藥品當糖吃等現象并不鮮見。由此看來,一次帶藥不難,難在長期關心家里留守老人和兒童的健康與用藥情況。帶藥回鄉值得肯定,但返鄉者不僅要善做帶藥人,而且還要慮及長遠,將來返城后還要多與家人交流聯系,指導他們合理用藥,避免現在的好事變成將來的隱患。(羅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