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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報社評】道路千萬條,期待記分新規助力“安全第一條”

【工人日報社評】

原標題:道路千萬條,期待記分新規助力“安全第一條”

工人日報-中工網評論員 林琳

從現實出發、從痛點入手,有懲戒、有寬宥,適時、動態調整相關規定,這也是諸多制度改進、完善進程中通行的方法論。期待記分新規之下,我們的公共交通治理、公共安全,公眾的法治素養能邁上新臺階。

最近,有關交通違法記分規則有重大調整的新聞引發諸多關注——新華社的報道顯示,4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將正式施行,新規對現行記分項目進行了增減,對部分項目的分值進行了調整——增加了一次記9分的種類,刪除了一次記2分的記分種類,對23項違法記分保持分值不變,對14項記分行為降低了記分分值,刪除13項記分行為等。

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記分是我國2004年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設置的一項制度。同年,公安部發布《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此后,有關記分行為和記分分值的內容一直是以該規定附件形式存在。多年來,記分制度對于規范駕駛人的行為、維護公共交通秩序、減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其在執行中也遇到一些新問題。

比如,一些地方以無法確定駕駛人為由,對部分違法行為不予記分,損害了記分制度的統一性和嚴肅性;有的記分分值被指過高,如違法一次就要被記12分,沒有給相關駕駛人以緩沖、改過的余地;有些行為雖是明文規定的輕微違法行為,但交管部門一直未予處罰,這使得相關條款處于“沉睡”狀態……交管部門在調研匯總相關問題和各地經驗的基礎上,于2021年2月發布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并于當年12月正式發布了這一辦法。從“附件”到單獨的部門規章,立法層級上的提升足見這項制度之于公共交通治理的重要。

透過此番記分項目的增減和分值的調整,不難看出交管部門的立法意圖和思路,其所能產生的效果值得期待。

首先,針對現實中的熱點、難點問題作出調整。比如,一段時間以來,親友之間互相“借分”、陌生人之間“買分賣分”的事情不時發生,“賣分”讓一些駕駛人牟取了不當利益,“買分”讓一些駕駛人違法時少了幾分“后顧之憂”,這種交易嚴重侵蝕著記分制度的嚴肅和權威,威脅著交通秩序和安全。再如,近年來,開車接打電話、玩手機屢屢引發交通事故,成為交通治理的頑疾。針對這些問題,上述管理辦法新增“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為一次扣12分的交通違法行為;將“駕駛機動車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行為的扣分從2分提高到3分。這對相關違法者來說應該會形成更大的震懾。

其次,寬嚴相濟。比如,對酒后駕駛、交通肇事逃逸、嚴重超速行駛等違法行為,仍規定一次扣12分;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行車道停車的,從扣6分提高到扣9分;對駕車未放置檢驗標志、保險標志,未隨身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等輕微交通違法行為不再扣分等,這種立足現實的區別對待和調整,體現了治理的精準,也向所有駕駛人傳遞了治理導向,從而倒逼其約束自己的行為。

再有,強化教育和引導。新規明確了分值“回血”制度,即駕駛人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等培訓且經考試合格的,或者參加相關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的可以扣減記分,一個記分周期內最高可扣減6分。這一規定給了交通違法者一個改過的機會,有助于讓人們充分意識到,罰款、扣分只是手段,讓更多人積極主動遵守交規、共建和諧交通才是目標。

從現實出發、從痛點入手,有懲戒、有寬宥,適時、動態調整相關規定,這也是諸多制度改進、完善進程中通行的方法論。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交通安全是靠法律法規的切實執行和落實、靠制度的與時俱進去實現的,是靠所有交通參與者的自覺守法行為去支撐的。以良法促進善治,期待記分新規之下,我們的公共交通治理、公共安全,公眾的法治素養能邁上新臺階。

標簽: 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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