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欠薪,能拿欠條直接起訴嗎?
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曾藝軒 通訊員 司小宣
休婚假期間,公司可以不發工資嗎?員工遭遇欠薪,又未簽訂勞動合同,能拿欠條起訴嗎?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該不該付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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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翔安區的村(居)法律顧問們接到了不少與勞動爭議有關的咨詢。當遭遇這些爭議,勞動者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快來看看村(居)法律顧問如何為社區居民們排憂解難。
休婚假期間,公司可以不發工資嗎?
翔安區洪琳湖社區一位勞動者咨詢說,他入職公司多年,去年和戀愛多年的女友結婚了。不料,公司年終結算時,將他去年休婚假的時間算作曠工,沒有按照正常的工作時間結算他的工資。休婚假期間公司可以不發工資嗎?
對此,村(居)法律顧問吳潤之律師說,《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婚假、產假、照顧假、育兒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不影響晉升。”因此,享受婚假是勞動者的基本權利,休婚假期間工資應當照發,公司將婚假算作曠工,拒絕發放工資明顯是違反法律規定的。
勞動者遭欠薪,能拿欠條起訴嗎?
翔安區東埕社區吳先生(化名)咨詢說,他在工地上班,被拖欠工資。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不過老板寫了欠條。這種情形,他可以拿欠條起訴嗎?村(居)法律顧問鄭冠杰律師說,通常,勞動爭議案件的當事人應先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裁決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訴。但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為證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請求不涉及勞動關系其他爭議的,視為拖欠勞動報酬爭議,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如果吳先生陳述屬實,根據法律規定,他可以不經仲裁,以欠條為證據直接向法院起訴。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該不該付經濟補償?
翔安區陳新社區林女士(化名)最近遭遇了一件煩心事,她和公司的勞動合同到期了,公司表示不跟她續簽了,讓她申請離職,也不給她補償。她咨詢說,自己該怎么辦?
村(居)法律顧問林秉哲律師表示,勞動合同到期,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單位均須支付經濟補償金。本案中,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依法須支付經濟補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一年工齡應補償一個月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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