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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員工出售“假車位” 騙了業主兩百多萬元

不同業主“買”了同一個車位,廣陵區一小區竟發生了這樣蹊蹺的事。小區多位業主報警,警方介入調查發現,小區物業公司一位工作人員小曹(化名)利用工作之便,得知小區有多個車位尚未出售,便萌生了出售“假車位”牟利的念頭,其間還偽造了《車位包銷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被騙的業主達40多人,涉事金額達256.7萬元。近日,廣陵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詐騙案,小曹因犯詐騙罪,站上了被告席。

瞄準商機合伙“賣”車位


(資料圖片)

2020年年底,廣陵區某小區的業主,收到了老熟人——小區沿街店鋪業主萬先生(化名)發來的推銷車位微信消息。不少業主剛剛裝修入住,得知小區正在出售地下車位,為避免日后停車不便,大家都很樂意花錢購買固定停車位。

不少業主聯系上了萬先生。萬先生隨后向眾人出示了《小區車位包銷合同》等手續材料,而這些材料都是小區物業公司維修人員小曹提供給萬先生的。其間,二人以5萬多元的價格向業主們出售了45個車位,僅售賣車位的款項就達到了256.7萬元。萬先生拿到錢款后,將其中100多萬元交給了小曹。

幾個月后,第三方公司進駐出售小區地下車位,曾經從萬先生手中購買車位的業主頓時傻了眼,自己花費了5萬多元購置的地下車位,如今卻無法停車。業主丁女士回憶,“我下班回來傻眼了,發現車位被其他車輛占用了,撥打萬先生電話他也不接。”為了討要說法,丁女士找到了小區開發商,這才發現,車位壓根沒有出售給他們這些業主。那么,這筆錢進了誰的腰包?丁女士等40多位業主決定報警。

擅自銷售車位騙取數百萬

部分業主鬧到了房地產公司后,要求退錢處理。警方介入,后小曹和萬先生前來配合調查。面對警方的訊問,小曹起初還吞吞吐吐,不愿吐露實情。

萬先生很是郁悶,“我是和小曹合伙賣車位,他是物業公司內部人員,而且他自稱這些車位是開發商抵債給他的。”萬先生坦言,對方拿出《車位包銷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等材料后,自己輕信了他的說辭,認為對方已獲得房地產公司出售車位的授權許可,這才向熟悉的業主推銷起小區地下車位。

小曹不得不承認,當初看中了小區豐富的車位資源,加之日常工資難以承受自己的高消費需求,便動起了歪腦筋,打著賣車位的幌子從中牟取利益。為了獲取小區業主的信任,小曹通過偽造合同的手段,與萬先生私下簽訂了包銷協議。從那以后,萬先生負責尋找需要購買車位的業主以及談價格、簽合同,“經常會遇到業主質疑我們的身份,我就讓萬先生出示聊天記錄,制造合同正在辦理的假象。”

一些掏過錢的業主發現,壓根無法將車輛停入地下車庫,便將此情況反映給萬先生。萬先生為此找到了小曹,小曹承諾,“我來想辦法,幫他們到前臺登記一下即可。”就這樣,小曹用租車位的方法,掩蓋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

男子犯詐騙罪獲刑11年

日前,經廣陵檢察院提起公訴,廣陵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

法院經審理查明,該小區地下停車位產權屬揚州某置業有限公司所有。2020年12月,被告人小曹在未取得揚州某置業有限公司授權的情況下,使用偽造的“揚州某置業有限公司銷售合同章”與萬先生簽訂《車位包銷合同》并收取萬先生保證金人民幣15萬元,后被告人小曹又用該印章制作虛假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草簽)》供萬先生使用,通過萬先生等人銷售該小區地下停車位。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期間,萬先生先后向44名被害人銷售45個車位,共計得款人民幣256.7萬元,其中萬先生轉給被告人小曹“過年費”、車位銷售款、辦理產權證費用等共計人民幣129.1萬元。案發后,被告人小曹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被告人小曹與萬先生等人共退賠人民幣244.6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小曹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法院最終判決,被告人小曹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法官說法

購買車位時擦亮雙眼

“我們發現,不少求購人因為粗心大意,或是貪圖價格便宜,在沒有仔細核實停車位相關信息的情況下,就直接給對方匯款,所以才上了當。”法官介紹,一些業主在產權證遲遲沒有拿到的情況下,仍未及時發現端倪,防范意識有待增強。

法官提醒大家,無論是買車位還是租車位,廣大市民都不要盲目相信對方的身份、職務,而是應當通過正當渠道仔細甄別信息,多方了解情況,切莫貪小便宜吃大虧。請廣大市民在投資、購物、交友過程中擦亮雙眼,不要輕信自稱“神通廣大”的“能人”。在購買車位、房產等時,一定要到正規的開發商或房產公司去咨詢,辦理正規的購買手續,簽訂購買協議,開具購買發票,千萬不要盲目相信他人,造成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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