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日報丨為遷戶口,她竟給中介61萬元
房屋成功交易后,原戶主需要將戶口遷出,這本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但是,王女士賣房后為將戶口遷出,累計轉給中介公司店長多達61萬元。而事后她才知道,這些錢一分都沒有用在為她辦理轉戶口的事情上,而是進了店長自己的腰包,被揮霍一空。
近日,邗江區人民檢察院對該起詐騙案提起公訴,“90后”店長劉某受到法律的嚴懲。
房子賣了,戶口難遷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2019年8月,王女士前往邗江區某中介公司,要求將其位于某小區的一套住房掛網銷售,當時,接待她的是店長劉某和另一名工作人員。過了沒多久,王女士就接到消息,有買家愿意出價購買,買賣雙方很快就簽訂了買賣合同。
賣房如此順利,讓王女士始料未及,但是眼下有一件事情急需解決,合同上注明,要求王女士在兩個月內將戶口遷出,因為是委托中介公司進行交易,王女士需要將2萬元交給中介公司,作為保證金。當時,劉某告訴她,只要戶口成功遷出,這筆錢會立即還給她,王女士沒有多想,將2萬元直接轉給了劉某。
然而,王女士預想中的遷戶口并沒有那么順利,因為出售的這處房產登記為王女士及其父親兩人所有,王女士的父親常年在國外,身體也不太好,無法回國協助辦理遷戶口的相關事宜。而且,王女士名下沒有登記其他房產,即便可以遷出戶口,但是遷到哪里也成問題。
王女士將自己的難處告訴了劉某,劉某拍著胸脯表示,可以找人幫忙空掛戶口,并讓王女士不要擔心,他來想辦法。
之后,劉某先后以交戶籍押金、辦理遷戶口、空掛戶口、支付稅點等理由,讓王女士先后通過銀行卡轉賬的方式轉給他61萬元,并表示事成之后均可以退還。在此過程中,劉某還向王女士出具了一張加蓋某中介公司公章的收據,更加令王女士對其深信不疑。
東窗事發,難逃刑罰
錢轉過去了不少,時間也過去了許久,但是戶口的問題卻始終未能解決,王女士起了疑心,等到劉某再次讓她轉賬時,她拒絕了,并從某中介公司了解到,此前她轉給劉某的61萬元,并沒有入公司的賬。
其實,劉某在了解到王女士遷戶口的難處之后,第一時間向同事咨詢,并向轄區派出所了解情況,得知王女士的情況確實十分棘手,已經超出了自己的能力范圍。但是,當時劉某因沉迷于網絡賭博,已欠下巨額債務,便心生一計,想著可以從王女士處騙取錢財用于填補空缺。于是,在明知自己沒有能力的情況下,仍然謊稱自己可以幫助王女士遷出戶口,編造理由向其索要錢款。又因為其擔任某中介公司的店長,可以接觸到已加蓋公司公章的空白收據,便自行填寫事由、金額后,將收據交給了王女士以騙取她的信任。
之后,王女士以中介合同糾紛為由,將劉某及某中介公司等人起訴至法院,要求返還其轉給劉某的相關錢款,不過,劉某在退還了部分錢款之后,便沒了下文。法院受理案件后,認為該案可能涉及經濟犯罪,遂移送至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經邗江區人民檢察院審查后認定,劉某在擔任某中介公司某店店長期間,與被害人王女士因銷售房屋而相識。在得知王女士出售房產后欲及時將戶籍轉出后,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可以找關系幫忙空掛戶口,先后多次以交戶籍押金、辦理遷戶口、空掛戶口、支付稅點等理由,通過銀行卡轉賬等方式騙取被害人人民幣61萬元,并將詐騙錢財用于網絡賭博及個人消費。案發前,劉某已返還被害人部分錢款。檢察機關認為,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院審理后,以詐騙罪對劉某判處有期徒刑5年2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文中涉案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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