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亞迪“反腐風暴”繼續:對舉報人嚴格保護 予以5000至500萬元獎勵甚至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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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比亞迪審計監察處通過“廉潔比亞迪”微信公眾號發布《舉報保密和獎勵相關規定》(下稱《規定》)。《規定》稱,公司鼓勵全體員工、合作伙伴及其他任何知情人舉報腐敗行為,并依照舉報人保護和獎勵規定,予以嚴格的保護和高額的獎勵。值得一提的是,根據線索價值,舉報人有機會獲得5000元至500萬元,甚至更高獎金。
具體來看,比亞迪方面規定的舉報范圍包括:第一,貪污、腐敗、欺詐、舞弊等違法違規行為,例如,公司員工或其親屬索要或接受外單位任何形式的禮品、禮金、宴請、旅游、回扣、手續費和其他好處等不正當利益,或其他違反廉潔制度、損害公司利益行為;第二,外單位行賄、盜竊、侵占、欺詐、侵犯商業秘密等違法違規行為,例如向公司員工或其親屬贈送禮金、禮品,提供宴請、食宿、洗浴、按摩、旅游、娛樂等消費活動,或其他違反廉潔合作協議、損害公司利益行為。
對于舉報人信息保密及保護,《規定》表示:舉報人可通過匿名郵箱(例如用非本人郵箱等)、電話提供有價值線索;調查過程中,可用匿名郵箱、電話與調查人員聯系,雙方無需見面;領取獎金時,舉報人可提供任何銀行賬戶(包括非本人賬戶);對主動向公司舉報其腐敗信息,或在被調查過程中積極配合,且承諾以后不再發生類似問題的涉案外單位,公司有如下措施:對已經建立合作關系的外單位,我司將繼續保持合作,同時減輕或免除對應違約責任;對意向建立合作關系的外單位,根據其資質情況、業務性質、舉報內容等,保留或優先提供合作機會;在調查過程中,涉案外單位積極配合調查或主動提供新的有價值線索的,我司將減輕或免除其對應違約責任;嚴禁公司員工以任何形式對舉報人和其他提供線索人員進行打擊報復,違者將從嚴從重處理,違法犯罪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規定》同時表明對舉報人的獎勵。其中,舉報人提供有效證據舉報貪污、腐敗、欺詐、舞弊等違法違規行為,經調查屬實的,根據線索的有效性、案件性質及嚴重程度、案件金額等向舉報人發放獎金;案件金額包含經查實的涉案案值、相關人員或單位繳交和退賠給我司的財物、案件查處給我司挽回的直接經濟損失、因案件查處支付給我司的違約金等。
獎金計算基礎金額為上述“案件金額”包含的各項相加之和,但各項中存在重合的須扣除重復計算的部分。因一個案件引出的其他多個案件,統一按一個案件計算。
具體來看,每個案件的獎勵金額(稅后金額)方案具體如下:當獎金計算基礎金額不超過2500元時,獎勵兩倍的獎金計算基礎金額為獎金;當獎金計算基礎金額超過2500元、但未滿6250元時,獎勵5000元;當獎金計算基礎金額超過6250元、但未滿2.5萬元時,獎勵獎金計算基礎金額的80%為獎金;當獎金計算基礎金額超過2.5萬元、但未滿10萬元時,獎勵金額為(獎金計算基礎金額—2.5萬元)*26.666%+2萬元;當獎金計算基礎金額超過10萬元、但未滿30萬元時,獎勵金額為(獎金計算基礎金額—10萬元)*10%+4萬元;當獎金計算基礎金額超過30萬元、但未滿60萬元時,獎勵金額為(獎金計算基礎金額—30萬元)*6.666%+6萬元;當獎金計算基礎金額超過60萬元、但未滿500萬元時,獎勵金額為(獎金計算基礎金額—60萬元)*5%+8萬元;此外,當獎金計算基礎金額達500萬元及以上,獎勵金額將超300萬元,具體金額由公司總裁決定。
此前,比亞迪就曾掀起反腐風暴。2022年1月,比亞迪發布《致比亞迪合作伙伴的一封信》,信中指出,2021年比亞迪查處不廉潔、嚴重違規員工94人;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7起22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因違反廉潔合作相關協議,28家供應商被公司追責。
比亞迪彼時曾表示,對于主動提供比亞迪所不掌握的腐敗信息的外單位,比亞迪將免于追究其對應違約責任,同時給予業務保障。經調查屬實的,比亞迪還將根據提供線索的有效性,案件性質及嚴重程度等給予舉報人5000元到1千萬元人民幣不等的獎金。
近年來,汽車行業不斷加大反腐力度,多家車企高管被查。例如,2023年5月25日,中國一汽奔騰轎車有限公司銷售分公司原副總經理蘭曉兵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國一汽紀委和吉林省公主嶺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3年3月31日,北京汽車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徐和誼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3年2月9日,東風汽車集團有限公司紀委、國家監委駐東風汽車集團有限公司監察專員辦公室、十堰市監察委員會消息,公司三名高管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3年2月2日,東風本田汽車有限公司原采購部部長楊亞平、原東風車城物流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張玉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聯合審查調查。
(文章來源:華夏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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