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怎樣幫助職工領取失業保險金
(相關資料圖)
【案情介紹】
李先生是一家單位的負責人,最近一位員工與單位協商解除勞動關系,該員工想領取失業保險金,向單位索要有關證明。李先生遂來電咨詢,員工在申請失業保險金時,企業需要做什么?
【律師解答】
第一,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由此可知,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解除合同的時候,需要為勞動者辦理解除合同的證明,并且及時將勞動者的檔案與保險關系轉移。
第二,根據《天津市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并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將失業人員名單告知所在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由此可知,單位需要在解除合同的同時,盡到提醒義務,提醒勞動者享有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權利,同時將失業人員名單上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第三,根據市人社局制定的《關于規范就失業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二點第(一)項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于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持《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退工和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分區花名冊》,到全市任意一家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退工備案手續。”由此可知,單位需要在15日之內,持《花名冊》到就業服務機構辦理退工備案。
綜上所述,李先生作為單位的負責人,需要協助勞動者辦理以下手續:1.解除勞動合同的同時為勞動者出具解除證明。2.提醒勞動者享有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權利。3.在解除勞動合同后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與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4.在解除勞動合同15日之內攜帶《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退工和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分區花名冊》,就近選擇公共就業機構辦理退工備案手續。5、將失業人員名單上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來源:天津工人報 天津擊水(南開)律師事務所律師潘強見習人員許正珍供稿)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