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申請退款遇重重困難
家長申請退款遇重重困難(主題)
解放日報記者 鄭朕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近日,解放日報·上觀新聞留言板收到市民李女士的留言。她說,從今年8月起,15歲的女兒偷偷用自己的銀行卡為游戲《原神》充值2萬多元,直到她偶然取錢時才發現異常。她向米哈游公司申請退款,卻遇到重重阻礙。
實名認證人已過世
“女兒是用她爸爸的實名認證信息注冊了這款游戲,但去年底她爸爸已經去世了。即便充值發生在實名認證人去世后,游戲公司還是拒絕退款。”
李女士表示,孩子爸爸去世后,孩子充值使用的銀行卡里幾乎是家里的所有積蓄,要支付房租等。沒想到由于平時疏于管理,女兒通過轉賬將錢先轉到自己的微信賬戶,還特意刪除轉賬記錄,李女士數月內一直被蒙在鼓里。
今年8月第一次充值后,女兒一發不可收拾,分別在10月、11月連續充值了數十個“648元”檔位的游戲道具,一直到卡里的錢花得一干二凈。
李女士發現時,為時已晚。好在了解到米哈游有一個專門負責未成年人事務的米哈游“成長關愛平臺”,注冊后,李女士將充值記錄、監護人信息等內容提交申訴工單,希望能退款。
沒想到工單提交后,客服專員拒絕了李女士的退款申請,關閉了申訴工單,李女士撥打電話想詢問原因,電話另一頭卻稱,沒審核通過就會關閉,不能再申請,并拒絕告知失敗原因。
未告知申請失敗緣由
雖然未告知原因,但李女士記得客服人員之前回訪時著重詢問的問題。
當時,游戲公司調取了該游戲賬戶的登錄時間,發現正在上初三的女兒有不少次游戲上線時間在工作日的白天,而按照常理來說,正在上課的未成年人很難在課堂上登錄游戲。而且,女兒的登錄設備發生數次更換,似乎也能證明是未成年人本人登錄游戲。
但其實,工作日白天登錄游戲的原因很簡單,由于疫情原因,學校采取居家網課的形式教學,給了女兒邊上課邊玩游戲的機會。客服人員發送來了十幾天的數據,要求李女士進行證明,可持續數月的歷史登錄,想全部證明并不容易。為此,李女士特地找到學校開了網課時間段證明,提交給客服人員。
隨后,客服人員在電話中詢問女兒關于游戲角色、購買的裝備、分別充值多少錢獲取相關裝備等一系列內容,這些問題女兒回答得基本準確。
但沒想到回訪結束后,客服人員便表示審核不通過,關閉了工單。
“女兒有可能拿幾個手機,還可能借同學的手機上線,不能因為有一些對不上的地方就不給退款,別說女兒了,大人都不可能記得這么清楚啊。”李女士說,之后不論再怎么撥打客服電話,得到的回答都是審核不通過,并且客服明確表示,李女士沒必要再申請了,結果一定是不通過。
為了驗證客服人員的說法,記者撥打了米哈游“成長關愛平臺”的電話,并向客服人員告知了工單序號和監護人電話進行查詢,客服人員的反饋同樣是拒絕告知失敗原因,也拒絕提供處理專員的電話讓記者聯系,表示“只能我們外呼”。
拒絕退款家長可上訴
明明賬號的實名認證人已過世,且大部分登錄時間都能夠對得上,但客服人員的“宣判”無疑是給李女士當頭一棒。
游戲公司拒絕退款合理嗎?記者咨詢了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邢鑫。邢鑫表示,《民法典》第十九條規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給游戲充值是一個民事法律行為,而且不是一個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金額達到兩萬元,很明顯也不是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未成年人為游戲充值的行為,除非事后經其法定代理人,也就是爸爸媽媽的同意或追認,否則應認定行為無效。
邢鑫表示,想要追回孩子充值游戲的錢,家長可以先聯系該游戲平臺。若客服人員能解決便可直接追回,若不能解決,家長可以以對方為被告,向法院提起確認游戲充值行為無效或效力待定的民事行為之訴,以此來追回有關款項。整個過程最大的風險是舉證不能,誰主張誰舉證,否則要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不過,在李女士這個案例中,邢鑫分析稱,相對來說,更換游戲手機并不能直接證明非未成年人在玩,就這一點而言,游戲公司也有舉證責任。
日前,記者再次聯系上海米哈游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將李女士的申訴工單又一次轉發給工作人員之后,工作人員反饋稱將重新審核。
復核中,工作人員重新核查了整段錄音材料,發現在其他幾個問題上的回答一致性比較高,因此重新進行了受理,已與李女士核對了金額,目前已報財務,將對李女士女兒充值的金額進行全額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