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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點:環境無礙,讓城市“溫度”可觸


【資料圖】

原標題:環境無礙,讓城市“溫度”可觸

我國將制定無障礙環境建設法。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介紹,相關草案提交10月26日至30日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初次審議。草案擬對健全無障礙環境建設體制機制、加強無障礙設施建設和改造、豐富無障礙信息交流內容、擴展無障礙社會服務范圍、強化監督保障和完善相關法律責任等作出規定。

城市化和老齡化進程不斷加快,無障礙環境建設已不只是滿足殘障人士的特殊需求,而是關乎全體公民的一項基本公共服務。無障礙設施背后,是一個龐大的使用群體。城市中的每條坡道、每個樓梯扶手、每組無障礙升降梯,不僅給殘障傷病等行動不便人士帶來出行便利,老人、兒童、孕婦或是拖著行李的人,對無障礙環境也都有需求。無障礙設施不只是小眾群體受益,更是大眾所需,是一座城市“溫度”的體現,這已是一個共識。

國家頒布《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10年來,無障礙環境建設成果有目共睹。那些顯而易見的無障礙設施比如盲道、坡道在城市早已是標配。但環視我們的日常生活環境,不難發現,一些盲道中間會猛然有個電線桿或是盲道被占用;商場內的無障礙公廁時常被霸占,成了網紅拍照換裝室;不少行動不便者還受制于家門口的幾級臺階不能出行;數字化生活中老人遇到的種種不便還有很多,無障礙信息交流的壁壘需要清除。在無障礙環境建設中,重視硬件的顯績,忽視軟件的隱績,造成建好的一些無障礙設施 “用不上、用不好、沒人管”,法律責任的欠缺是這些問題出現的關鍵原因之一。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如今,各地政府重視從制度法規層面推進無障礙環境建設,這是一個進步。此前,杭州于2021年10月1日起實施的《杭州市無障礙環境建設和管理辦法》,是全國首個規定支持無障礙環境建設檢察公益訴訟的地方立法??墒?,有些地方在這一法規的實施中感到,目前尚缺乏完備的強制性監督措施和完備的上位法,這不利于無障礙環境建設與管理,更凸顯高質量推進無障礙環境建設立法的緊迫性。

為無障礙環境建設立法是應時之舉。立法是政府行政管理的法治化表達,用法治的手段,可以在更廣范圍、更高層次上推動無障礙環境建設,明確無障礙環境建設的規范標準和要求,并確立違反規范的懲罰機制,從而為推進行業規范化、標準化發展提供法治保障。此次無障礙環境建設法草案的審議,無疑是我國無障礙環境建設立法進程的一大步。

在法治觀念的引領下,對于城市管理者和建設方,還要厘清一個根本問題:是“管理中心主義”還是“人本主義”,是為了方便管理還是把城市真正還給市民百姓?只有真正做到以人為本,在法治護航下,不僅重視顯績,更做好隱績,才能建好設施無障礙、信息無障礙,最終達到心靈無障礙,全面體現一個完整的無障礙環境內涵。(陳進紅)

標簽: 強化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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