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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今熱點:帶薪護理假需配套保障機制


(資料圖片)

原標題:帶薪護理假需配套保障機制

近日,江蘇省新修訂了《養老服務條例》?!稐l例》明確,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療期間,子女或其他負有贍養、扶養義務的人員要進行照料護理的,鼓勵用人單位提供時間、工作安排等方面的便利和支持。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后患病住院期間,獨生子女每年享受不少于5天的帶薪護理假。(10月17日《燕趙老年報》)

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目前我國60歲及以上人口有26402萬人,占18.70%。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為19064萬人,占13.50%。這組數據說明,我國已進入老齡化社會,老年人陪護問題將日益突出。老年人一旦生病住院,護理是子女特別是獨生子女們的最大煩惱。江蘇省新修訂了《養老服務條例》,明確給獨生子女放帶薪護理假,既倡導和弘揚了孝道美德,又能適當減輕了家庭負擔。筆者認為,帶薪護理假需配套保障機制,否則,很有可能淪為“紙上福利”。

其實,一些地方政府紛紛出臺帶薪護理假政策,有些并不局限于獨生子女,讓子女在老齡父母患病住院期間,有一個帶薪護理的假期,少則5天,多則20天。然而,部分中小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他們會從自身經濟利益考慮,通常不會配合政府部門的政策來落實帶薪護理假。一個很現實的原因,就是企業的經營和用工成本問題。試想,如果嚴格按照政策規定落實帶薪護理假,企業將要額外承擔這部分的用工成本,許多經濟效益較差或負擔較重的企業,為了生存或發展,會從用工成本和經濟效益等角度考慮,拒絕落實這項公益帶薪假期。

誠然,企業不落實帶薪護理假,違反了地方性法規,侵害了廣大員工的合法權益。但企業也要生存和發展,在其自身生產經營微利或者虧損的現狀下,再拿出一部分成本來保障員工帶薪護理假,顯然是不現實的。這種沒有任何回報的額外成本,恐怕大多數中小企業都不愿意承擔,因而,帶薪護理假就可能淪為“紙上福利”,可望而不可即。

帶薪護理假切莫淪為“紙上福利”。但帶薪護理假等公益帶薪假期,不該讓企業獨自承擔較大的經濟成本,政府部門有必要臺相關套保障機制,一方面,采取給予一定稅收減免或優惠政策等方式,鼓勵和支持企業落實帶薪護理假;另一方面,可以按照享受帶薪陪護假的人數和實際成本支出,直接用財政補貼形式,彌補企業一部分的用工成本,讓企業毫無壓力地讓員工享受帶薪護理假。這樣,通過社會分攤用工成本,減輕企業負擔,才能讓帶薪護理假順利落實下去。(丁家發)


標簽: 獨生子女 經濟效益 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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