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觀點!監測主責主業不能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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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監測主責主業不能丟?
生態環境監測業務本該由生態環境監測部門承擔,但有的地方卻出現了“無能測”“無人測”“無力測”,大量外包購買生態環境監測服務的現象。有的縣區監測站雖然持證項目有幾十個,而實際開展監測的項目僅不足1/3。
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現象?筆者調查發現,一些基層生態環境部門監測人員編制少、專業人才少、持證項目少,面對日益繁重的監測任務、新污染物監測等新領域能力有限。
生態環境監測是生態環境管理的“頂梁柱”, 基層生態環境監測部門應當抓牢主責主業,開展好生態環境監測工作。
依規履職,把生態環境監測業務立起來。生態環境監測站應充分發揮在崗持證人員力量,切實履行好轄區內執法監測、監督性監測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生態環境質量評估等工作。落實好轄區政府及部門單位委托的工作,切實履行為轄區環境管理做好服務、提供技術支撐等主要職能。
堅持人崗相適,將生態環境監測業務做起來。市、縣(區)生態環境部門應統籌協調用好專業監測技術人才資源。建立“內部導師”“傳幫帶”制度,通過對現有人員、新進人員“一對一”幫帶、頂崗鍛煉,持續開展生態環境監測“大比武”等方式,不斷提升能力和水平。在新招錄人員時,把好入口關。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引進高層次人才,進一步改善監測人員結構,適應新污染物等監測需要。
增加有效供給,讓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強起來。應圍繞實現“大監測”、確保“真準全”、支撐“大保護”目標,多部門聯合研究,出臺生態環境監測部門規范化建設標準,分類明確環境監測技術人員比例、高級和中級專業技術人員比例、監測經費、基本儀器配置、應急環境監測儀器配置、專項監測儀器配置等。大力推進碳監測等新技術基礎能力建設,逐步建立完善污染源執法監測、環境污染成因解析、環境風險應急預警等監測業務體系,不斷提升生態環境監測的獨立性、權威性、有效性。此外還應做好資質認定擴項評審和監測技術人員持證上崗考核工作。(張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