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議:快遞丟失20克黃金的賠償所帶出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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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快遞丟失20克黃金的賠償所帶出的思考
順豐同城快遞寄丟20克黃金的新聞,13日一早沖上熱搜榜。據報道,中秋節時,杭州蕭山的小劉要把20克黃金送至客戶處,通過順豐的同城寄送下了訂單。為保險起見,小劉還特意按20克黃金的市場價8000元進行了保價。豈料,黃金被快遞員丟失,順豐客服后來提出“賠償2000元”的解決方案。
小劉對賠償方案不滿,遂將此事發到網上,引發廣泛關注。13日,順豐同城按照8000元的保價“全額先行賠付”給了小劉。經過警方的介入,丟失的黃金也找回來了。
快遞公司寄丟客戶的物品,引發有關賠償金額的爭執,最終還是按客戶要求“先行”做了賠償,問題看似圓滿解決。但此事引發的爭議和對類似現象的思考,并沒有完結。
在郵政及快遞行業與客戶發生的寄件遺失糾紛中,大多是客戶在寄送前未作投保。由于未按物品實際價值投保,一旦在寄件過程中遺失,承運者往往會以此為借口,只賠償投遞費的幾倍。如果丟失的是貴重物品,客戶就損失慘重。類似事件,以往屢見不鮮,亦備受輿論詬病。但不少人心中也認為,投遞方強調的理由也不無道理。有些客戶,也只能因此吃啞巴虧。
上述新聞最大的看點,在于它顛覆了人們的認知,也暴露了某些快遞企業在寄件遺失糾紛中沒有底線。原來,某些企業口口聲聲說的“按保價賠償”,沒投保只賠投運費之類,不過是借口而已;當客戶按物品實價投保時,這些企業照樣可以不認帳。或許,企業會歸罪于經辦人的業務不熟等客觀原因,但這事造成的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它讓人們對整個快遞行業的契約意識和規則精神都產生了懷疑。
當然,有人會說,快遞公司最終不是按客戶保價賠償了嗎?但事件背后透露的信息,同樣讓人無法釋懷。顯然,快遞公司最初的想法,并不是真正要自覺遵守契約精神,只是因為事件被捅到網絡上,引起了輿論熱議,才不得不“屈尊認輸”。可以說,按保價賠償,并不是企業的主動擔當。
8000元的黃金,保了實價仍只賠2000元一事,雖說最終得到合理解決,皆大歡喜,但這個過程讓人痛心揪心。而這,也恰恰是當今社會普遍存在的一個悲劇現象。消費者在明明占理的情況下,走正常渠道申訴,常常得不到解決,非要把類似怪象捅到網上,求救于社會輿論的支持。雖然說,這并非不可為,但一來并不是每個人都能如此操作,二則對社會實在成本太高,由此引起的連鎖反應也并非都是正面,它不但對快遞企業,對整個社會的信用都是極大傷害。當然,此事的教訓也應引起立法和相關監管部門的重視,為什么物品寄送的丟失糾紛,不能按正常的契約執行呢?(閱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