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觀察:殯儀館群發“溫馨提示”,不合適吧?
原標題:殯儀館群發“溫馨提示”,不合適吧?
“【懷寧縣殯儀館】溫馨提示:根據縣政府《通告》精神……自9月1日起,社會車輛一律不得非法從事遺體接運業務,由懷寧縣殯儀館統一安排車輛接運;嚴禁攜帶‘三無’(無品牌、無合格證、無發票)骨灰盒和紙鞭進入殯儀館。”8月29日,安徽省懷寧縣居民收到了這樣一條短信。
【資料圖】
對此,多位居民向九派新聞記者表達了“膈應”的觀感:有人表示“似乎是無差別發送,婦女小孩也都收到了,這太不吉利了”;也有人認為“如果一家人都好端端的,收到這種信息心里多別扭”……生老病死本是常事,談論殯葬事宜也不該成為禁忌,不過,用這樣群發短信的方式告知居民殯葬業相關規定是否合理,則值得商榷。
首先要明確的是,面向廣大居民的政務短信不能“想發就發”,需要經過嚴格的審核流程,發布內容應具有相關性和必要性。生活中,我們常常收到的反詐提醒、極端天氣預警等,就事關社會大多數群體的利益,有必要進行“無差別群發”。類似殯葬事務,其實是社會中小部分群體在特定時間內關注的事,因為此事占用公共資源進行大范圍群發,恐怕并不合理。
即便當地近期開展了殯葬服務專項整治行動,也不應單純為了“落實《通告》精神”而群發短信。公眾的注意力是有限的,如果不加限制,今天殯葬業群發一條,明天金融業群發一條,改日畜牧業群發一條,無疑會對公眾造成干擾。
而且,發送政務短信需要考慮到社會風俗和民眾觀感,在措辭和內容擬定上應具有專業性和基本的同理心。拿懷寧縣殯儀館發送的這條短信來說,若受眾是無關人員,難免會有些摸不著頭腦,甚至會心里感到“別扭”;若接收者正在經歷親友離別悲慟,面對這樣通篇“一律不得”“禁止”的短信內容,也不免產生不適感。就社會反響而言,這條短信起到的正向效果是極為有限的。
更何況,短信中提及的要求是否合法、合規、合理,也引起不少爭議。“三無產品”一般是指無生產日期、無質量合格證以及無生產廠家的產品。如今,懷寧縣殯儀館卻對“三無”骨灰盒進行了“再定義”——無品牌、無合格證、無發票。
不難想象,逝者親友在購置骨灰盒時往往伴隨著悲痛情緒,沒有想到向商家索要發票也是常事,若殯儀館因此設置障礙,不讓親友攜帶骨灰盒進入館內,顯然是不合理的。這一特別要求也不免讓人懷疑:當地殯儀館是不是在變相強制群眾購買他們的骨灰盒?不少人還記得,此前湖南寧鄉市、浙江溫州市等地就出現過自帶骨灰盒遇阻的情況,一些地方民政部門參與殯儀館經營導致的壟斷亂象,也曾引發社會熱議。
對此,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殯葬服務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明確規定:殯葬服務單位要引導群眾理性消費和明白消費,不得違反公平自愿原則以任何形式捆綁、分拆或強制提供服務并收費,也不得限制或采取增收附加費等方式變相限制喪屬使用自帶骨灰盒等文明喪葬用品。在確保安全性的基礎上,群眾有選擇購置何種骨灰盒的權利。殯儀館自行加碼對骨灰盒的“準入”要求,與上述文件的要求相悖。
民政部在2018年公布的《殯葬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明確國家建立基本殯葬公共服務,并將強化公益導向作為修訂重點之一。懷寧縣不久前召開的全縣殯葬服務專項整治動員會也強調,要穩步推進殯葬改革、移風易俗,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的獲得感。
增強民眾的獲得感,首先就要傾聽他們的真實聲音,了解民眾的現實痛點,避免在缺乏科學調研的基礎上隨意“加碼”。比如,為何一些民眾寧愿選擇自備骨灰盒、使用社會車輛,也不愿接受殯儀館的產品和服務?當地是否從制度上規避了利益輸送、違規收費等問題?
也許,比起無差別地對當地居民展開“短信群發攻勢”,通知他們“不要”“禁止”做什么,扎實地做好調研,了解民意,才能真正實現“逝有所安”,讓殯葬服務業回歸公益屬性。(任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