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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百事通!降糖處方藥成“減肥神藥”?須下猛藥糾治


【資料圖】

原標題:降糖處方藥成“減肥神藥”?須下猛藥糾治

近期有網友稱,在好友群和社交平臺上流行一種打針減肥法,對于效果有人表示“打了6次針瘦了20斤”,還有的說“7天掉了10斤”。記者了解到,這種針劑其實是治療糖尿病的處方藥。不過,不用處方也能網購。有客服透露:留下聯系方式,通過私下轉賬,商家直接發貨,可以規避網購平臺系統的審核。(8月11日《北京青年報》)

據介紹,目前市面上的GLP-1受體激動劑是用來治療糖尿病的處方藥。我國批準上市的GLP-1受體激動劑包括聚乙二醇洛塞那肽、司美格魯肽、利拉魯肽等,適用于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這些針劑在降糖、降血脂基礎上的確可以減重,原理是通過抑制攝食中樞,讓患者食欲下降,抑制胃排空,有了飽腹感,就會吃得少。但是在我國,這類藥品均沒有獲批用于減肥。將降糖處方藥用于減肥,屬于超適應癥用藥或不規范用藥。

探究降糖處方藥成“減肥神藥”的根源,無不存在著偷換概念、規避副作用和打擦邊球等忽悠伎倆。醫學常識表明,減肥和減重是不同的概念,減肥主要減少的是脂肪,而減重主要減掉的是水分。宣稱“打6次針瘦了20斤”,純粹是將“減重”異化為“減肥”的概念混淆。靠藥物減肥雖能起到微弱效果,但副作用遠大于獲益。專家表示,正常人使用降糖藥物可能會出現低血糖、腎功能損傷、肝功能損害等一些身體其他機能的損害。

尤需警惕的是,降糖藥作為處方藥,豈能不用處方也能網購?根據處方藥流通管理有關規定,銷售處方藥的零售藥店必須具有《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銷售、購買和使用。國家藥監局公布的《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提出,藥品零售企業通過網絡銷售處方藥,應當確保電子處方來源真實、可靠,并按照有關要求進行處方調劑審核。然而,有商家打擦邊球規避網購平臺的審核。

降糖處方藥成“減肥神藥”并非個案,其背后是廣泛存在的減肥藥營銷亂象。從食療減肥、藥物減肥,到抽脂減肥、針灸減肥等,一個療程動輒幾百元甚至成千上萬元,但往往取得的效果有限,消費者維權艱難,這些都是當下減肥市場常見的亂象。而且營銷途徑不只是在網購平臺上進行,還有微商在好友群和社交平臺上兜售。一些微商代購群體沒有許可證,不具備銷售資質,還涉嫌虛假宣傳,這明顯違反了藥品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

對此,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減肥市場亂象的治理,完善監管機制,加大執法力度,尤其對涉嫌虛假宣傳、夸大功效的行為,發現一起嚴處一起,絕不姑息。各類平臺更要做到守土有責,對減肥類藥品、器材進行嚴格審核,堵塞各種漏洞,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及時采取果斷措施,并向執法部門報告。騰訊曾開展打擊“售賣違禁品/服務”專項治理,其中包括違規賣藥。這種針對性治理,能有效壓縮非法交易空間,應得到更大范圍的推廣。

藥品非普通商品,不能有任何含糊。降糖處方藥成“減肥神藥”,更須下猛藥糾治。(付彪)

標簽: 網絡銷售 虛假宣傳 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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