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最新:希望借邵一卜“名人效應” 加大對校園霸凌的治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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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希望借邵一卜“名人效應” 加大對校園霸凌的治理力度
幾個月前,出演過多部影視作品的15歲童星邵一卜由于不堪班上同學詆毀她的言論,以及對她的孤立,從小區6樓跳下。所幸由于電纜的阻擋,醫生及時救治,她脫離了生命危險。目前她已經回到學校準備中考。而校方和教育局聲稱事情正在處理中。
校園霸凌是個老問題。我們時不時能從網絡上看到一些中小學生受到暴力毆打的視頻。而邵一卜事件的發生,讓校園霸凌再一次受到了公眾的關注,由于邵一卜是一名童星,這一次受到了更多的關注。那么,由于邵一卜身份所產生的“明星效應”,能不能轉換成為治理效應?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校園霸凌的范圍。在一般人的認知當中,校園霸凌僅僅局限于校園暴力,只有對同學腳踢拳打了,才算校園霸凌,才可以進行處理。但邵一卜的案例清晰地告訴我們,冷暴力也是校園霸凌的一種形式,比如針對某一位同學的嘲笑、孤立、排擠等現象,甚至有可能比顯性暴力更加普遍。但是又往往比較容易被學校和家長忽視。畢竟,顯性的人身傷害,為校紀所不容,學校在教育、防范方面相對要重視。另外,傷害發生后,也容易被老師、家長知曉,善后相對及時。但冷暴力,卻不容易被學校和家長察覺,很多傷害,跟受害人的學校生活如影隨形,但家長和學校可能永遠都不知情。
然而,這種隱性存在的冷暴力造成的后果可能更嚴重。因為冷暴力毫無例外都是對心靈、對精神的傷害。而在校園內學習、生活的青少年恰恰處在心理發育成長的時期,心智尚未健全,心理承受能力相對脆弱,非常容易受到傷害。而且傷害一旦形成,影響往往有可能伴隨終身。因此,邵一卜案件給我們的啟示是,有關各方在防范和治理校園霸凌問題時,必須高度重視冷暴力及其嚴重后果,必須針對冷暴力出臺相關措施。
其次,對于校園霸凌的治理絕不能局限于校園。校園霸凌這個概念,似乎就是個隱喻:這事起于校園,也應該終于校園。沒錯,對于校園霸凌的治理,應該以校園為主,也就是通過教育的手段來解決,既包括事先的說服教育,也包括事后的校紀處分。但僅限于此,又是遠遠不夠的,特別是事后的懲戒方面。
在這里,法律應該發揮作用。事實上,只要認真地觀察和思考一下,就會發現校園霸凌很多并不是一般的行為偏差,其中相當一部分已經涉及違法犯罪。既然涉及違法犯罪,那么矯正手段除了教育,是不是還應該有懲戒呢?以這樣的視角觀察一下現實,不難發現,校園霸凌長期存在、禁而不絕的原因有很多,但法律的軟弱無力,是非常重要的因素。法律應該在這方面硬起來,依法給予施暴者嚴厲的打擊,乃至不惜追究其刑事責任。不能再打著保護未成年人的旗號,對于這些行為姑息放縱,然后令更多的未成年人受害。
對于尚未年滿14周歲的施暴者,盡管一般不追究其刑事責任,但是仍然要讓他們以其他的形式承擔責任,比如受到校規校紀的處罰,比如追究監護人監管不當的責任。
具體到邵一卜案件來說,邵一卜的母親在事發前后已經搜集到了充分的證據,包括當時學生的檢討、保證書等。那么,能不能依據這些證據追究這些學生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的,也包括刑事的。這聽起來有點殘忍,但是卻可以懲前毖后,從長遠來看,能讓更多的孩子免于這種殘忍。
(周云,作者是華南理工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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