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不是“家務事”,社會救助不可或缺
原標題:家暴不是“家務事”,社會救助不可或缺
這是一段人神共憤的視頻:一名身強力壯的男子,用力掌摑一個襁褓之中的嬰兒,他不顧嬰兒母親的奮力阻攔,死死按住嬰兒的頭部。而這個窮兇極惡的男子,竟然是嬰兒的父親。
4月16日晚,安徽省巢湖市公安局發布警情通報對此事進行回應:經初查,該視頻系我市居民程某(男,27歲)與唐某(女,30歲),兩人系夫妻。今年4月14日20時許,因家庭瑣事產生矛盾,程某情緒失控毆打其幼子,現已被我局依法傳喚到案,調查取證工作正在開展中。我市婦聯也在第一時間介入,參與相關處置工作。
令人始料不及的是,4月17日,網曝廣西南寧一男子毆打妻子致其渾身是血,鄰居與物業工作人員得知后前來勸阻。現場視頻顯示,一名女子懷里抱著小孩,男子不依不饒用手指著她進行辱罵。隨后,南寧市公安局青秀分局發布通報表示,經初步調查,男子梁某與女子鄧某為夫妻關系。當日凌晨,因家庭矛盾,梁某情緒失控打傷鄧某。目前,鄧某經治療已出院,市婦聯也已介入,相關情況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接連發生的兩起惡性的家暴事件,喪心病狂的拳腳不僅落在柔軟的婦女兒童身上,同時也重重擊打在每一個旁觀者的心上——《反家庭暴力法》已經實施6年,為什么還會發生如此惡劣的案件?
看得出來,在兩起事件發生后,當地婦聯都第一時間介入。但顯而易見的是,事情鬧到如此地步,已經涉嫌嚴重的犯罪,絕非婦聯調解所能解決的。《反家庭暴力法》不僅明確了家暴的認定范圍,而且明確警方有責任和義務進行干預。以法律的名義向家暴說“不”,既體現了對弱者的庇護,同時也彰顯了不存在“法外之地”的法治精髓。那兩個喪失理智的男子,必然要為自己的不理智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
家庭暴力難以根除的關鍵原因,一方面在于有的家暴受害人習慣于忍氣吞聲、默默承受,另一方面在于傳統觀念中普遍認為這是“家務事”。雖然《反家庭暴力法》賦予了警方干預家庭暴力的責任和義務,但如果沒有受害人的配合,警方對家暴的處置將十分困難:一方面難以及時介入,另一方面也很難獲取相關證據。就此而言,安徽巢湖的那個母親,無疑作出了一個值得鼓勵的舉動——當丈夫對著孩子瘋狂施暴的時候,她第一時間選擇了報警求助。
根據全國婦聯的統計,截至2019年底,全國2.7億個家庭中,有30%的已婚婦女曾遭受家暴;面對暴行,女性平均被虐待35次才會選擇報警。對惡行的無原則容忍,只會造成對善良的無休止傷害,由此不僅會給家庭生活埋下巨大隱患,同時也會給子女的健康成長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
預防和制止家暴絕非警方一己之力所能完成,同時還需要婦聯組織以及基層社區的積極配合。更為重要的是,在家庭暴力中受到侮辱與傷害的弱者,首先應該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正當權益。在警方嚴厲打擊家庭暴力犯罪的同時,有必要構建起全方位的社會救助網絡,及時為家暴受害者送上關懷和幫助,這也是鼓勵更多人勇于向家暴說“不”的關鍵所在。(趙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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