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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釋法提高人格權保護法治化水平

原標題:以案釋法提高人格權保護法治化水平

安裝人臉識別裝置監測住宅周邊是否侵害鄰居隱私權?父母離婚后一方擅自變更子女的姓名該怎么處理?微信群里“說壞話”到何種程度構成名譽侵權?……對這些現實中常出現的涉及侵害人格權的熱點問題,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民法典頒布后人格權司法保護典型民事案例予以釋明,充分發揮司法裁判的教育、評價、指引、示范功能。(4月13日《人民日報》)

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共9個,內容十分豐富。從備受關注的人臉識別裝置侵害隱私、非法買賣個人信息等糾紛到肖像權、姓名權、名譽權等侵權糾紛,從新出現的“AI陪伴”軟件侵害人格權糾紛到網絡競價排名侵害名稱權糾紛,再到未成年人姓名變更維權、養女墓碑刻名維權等糾紛,涵蓋了人格侵權的基本類型,及時回應了人民群眾對人格權保護的新期待,其意義自不待言。

人格權是指民事主體專屬享有,以人格利益為客體,為維護民事主體的獨立人格所必備的固有民事權利。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條規定,自然人享有的人格權包括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的人格權包括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近年來,隨著法治意識的覺醒,不論是自然人還是法人、非法人組織,都對保護人格權有了更多新期待,司法理當回應關切,努力為人格權的依法保護交出一份滿意答卷。

依法保護人格權是建設法治社會的題中之義。雖然我國民法典對人格權侵權受害者設計了完善的救濟制度,但對于多數公眾而言,人格權是一個較為專業的法律術語,在自身人格權益遭受不法侵害后,因法律專業知識的匱乏而不知道如何維權,致使現實中侵害人格權的不法行為時有發生。如此語境下,以司法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領促進依法保護人格權法治氛圍的形成,也就成了不可或缺的優選。

相較于抽象的法律條文,司法典型案例更加鮮活具體,是重要的人格權保護教科書。當前,人格侵權的表現形式更加多樣化,司法如何做到精準認定,顯然不能僅靠空洞的釋理說法。此次發布的物業公司訴業主名譽侵權一案,法院對被告徐某、吳某在業主微信群內發表的不嚴謹言論認定不構成名譽侵權,為法人、非法人組織人格權的享有與公民行為的自由依法合理劃分了邊界,讓公眾對抽象的法條適用有了具體參照,在有助于遏制濫用名譽侵權訴訟的同時,也為司法精準處理該類侵權糾紛提供了范例。   

以司法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領統一人格權保護法律適用問題,通俗易懂,更容易得到公眾的認可和支持,有助于生動釋放出警示教育公眾的法治正能量。長期以來,不少人對自己無意識中侵害他人人格權的行為渾然不覺,一個重要原因在于沒有鮮活案例的警示教育。在一定意義上,司法典型案例就是一面鏡子和一把尺子,能夠讓無意識中侵害人格權的侵權者有了對照檢查自身行為的具體依據,從而在司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的“漣漪效應”示范引領下,更加自覺地約束和規范自己行為,切實做到存戒懼、知敬畏、守底線。

一個案例勝過一打文件。司法典型案例具有鮮明的警示效應,回應人民群眾對人格權保護的新期待,離不開司法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領。此番發布的9個人格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結合司法實踐具體情況,對侵害人格權行為的認定、法律規則適用作了具體闡述,其所產生的警示教育“漣漪效應”,必能進一步提升保護人格權的法治化水平,推動形成依法保護人格權的良好社會風尚。(張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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