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準許進口特定藥物紓解患者困境
原標題:以準許進口特定藥物紓解患者困境
為滿足氯巴占臨床用藥急需,3月29日,國家衛健委發布《氯巴占臨時進口工作方案》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自去年以來,罕見癲癇疾病群體的特定藥品緊缺現象,引發持續關注。《氯巴占臨時進口工作方案》指出,國家衛生健康委組織提出氯巴占臨床需求量,確定使用醫療機構名單,選定牽頭進口的醫療機構,組織擬訂藥品使用規范和處方資質要求,明確患者知情同意和醫生免責要求。
據報道,罕見癲癇疾病的患兒,會出現反復的癲癇發作,甚至有的患兒會因為搶救不及時喪命。氯巴占是一款治療罕見癲癇疾病的廣譜抗癲癇發作藥物,在超過100個國家被用作抗癲癇藥物,但在我國屬于第二類精神管制藥物,在國內未獲批準上市銷售,患兒家屬只能從國外代購正規上市的氯巴占。故相關部門擬批準臨時進口氯巴占的做法,無疑給罕見病患者帶來了希望。
如前所述,雖然氯巴占是治療癲癇病的藥物,但屬于我國的第二類精神管制藥物。根據《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實行統一進貨、統一配送、統一管理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可以從事第二類精神藥品零售業務。特別是,根據《全國法院毒品犯罪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行為人出于醫療目的,違反有關藥品管理的國家規定,非法販賣麻醉藥品或者精神藥品,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也就是說,對于已經在國內上市銷售的精神藥品,行為人非法販賣則涉嫌犯罪。那么,對于尚未在國內上市的國外精神藥品,如果行為人擅自通過代購途徑“走私進口”的,罪責可能更重。
由于前述藥品具有成癮性,且這些藥品會對人體造成很大影響,故對其進行嚴格管控,謹防流入“黑市”成為“毒品”是非常必要的做法。但另一方面,對這些藥品的嚴格管控導致部分罕見病患者面臨斷藥風險。特別是,在部分罕見病只能依賴部分進口藥來治療的情況下,一些患者代購此類藥品就存在“冒著違法犯罪風險治病”的尷尬。
治病救人是天大的事情。傾聽并滿足罕見病患者的需求是文明社會的應有之義,也是有關部門贏得公眾信任和肯定的應有舉措。從立法層面,我國已經對“代購”國外藥品逐漸持寬緩態勢。如根據2019年修訂的《藥品管理法》,未經批準進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藥品,情節較輕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予處罰。即對“代購”海外藥品用于治療疾病而非販賣的行為,將最大限度從寬處理。
而有關部門針對罕見病患者的特殊和緊急需求,專門開辟綠色通道,擬準許通過特定醫療機構進口特定藥物的做法,則有助于患者通過正當途徑購買藥物,避免陷入“為治病而犯罪”的困境。(史洪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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