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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檢互認要打通更多“腸梗阻”

原標題:醫檢互認要打通更多“腸梗阻”

3月1日起,跨院就醫有望不必重復檢查。近日,國家衛健委等部門聯合印發《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管理辦法》,其中明確,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在不影響疾病診療的前提下,對標有全國或本機構所在地區互認標識的檢查檢驗結果予以互認;對于患者提供的已有檢查檢驗結果符合互認條件、滿足診療需要的,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不得重復進行檢查檢驗;對于符合互認條件的檢查檢驗項目,不得以與其他項目打包等形式再次收取相關費用。

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為百姓期盼已久。如一些網友提到的,換醫院時把“抽過的血再抽一遍”還不算最折磨人的,像核磁共振、CT等等檢查,從開單子、排隊檢測到出具結果,往往要耗上患者大半天甚至要等待十天半月的時間;而當這些檢查單在跨院就醫時被判定無效,患者白白搭上的精力和費用可想而知。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的惠民性,主要體現在為患者簡化了就醫環節,在時間和經濟成本上減輕了就醫負擔。當然,這也不可避免地會影響到部分醫療機構的收入,畢竟各類檢查是醫院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從長遠看,該辦法會增加更多便捷低耗的醫療服務,避免醫療資源的過度浪費;而更大限度地提高病人的滿意度,醫院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也會得到提高。

事實上,避免患者重復檢測,是近幾年來國家醫療改革的一個方向。國家衛健委等機構曾多次發文,強調加強醫院內檢驗結果互認;一些城市早已先行實施,比如從2016年10月1日起,京津冀三地就有132家醫療機構試點互認27項臨床檢驗結果,目前三地臨床檢驗結果互認機構達485家。但各地醫療機構檢查結果不能互認,仍然是不少患者的心結、多家醫院醫療服務的“梗阻”。主要原因在于,醫院的設施設備、化驗水平有顯著差別,承認一份操作水平有限、無法呈現真實病情的檢測結果,是對患者的不負責任;萬一因此導致誤診或事故,法律責任的鑒定也成了難題。此外,一些患者的病情處于動態變化之中,本就需要及時復查。也有網友擔心,在“以藥養醫”怪圈被打破后,檢查檢驗收費是否成為個別醫院“潛規則”。

令人欣慰的是,管理辦法的制定充分考慮了醫院與醫院之間的檢測水平現狀。辦法一再強調,互認必須在“不影響疾病診療的前提下”進行,同時明確指出,檢查檢驗結果不包括醫師出具的診斷結論。為了力促此辦法不折不扣地落地實行,監管部門也要加大管理、巡查力度,對個別把好經念歪的醫療機構“多下猛藥”。打通此類醫療服務的“梗阻”,也是在清除醫患之間的“梗阻”。(辛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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