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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視評】冰墩墩“被山寨”,光下架還不行

自從北京冬奧會開幕以來,吉祥物“冰墩墩”一躍成為了冬奧新晉“頂流”,線下的官方特許商品旗艦店大排長龍,線上的網店也是賣到斷貨,讓網友們直呼“一墩難求”。然而,隨著“冰墩墩”的走紅,有些不法商家動起了“歪腦筋”,開始借機制售山寨版的“冰墩墩”。

從法律角度看,兜售盜版奧運吉祥物的行為,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還涉嫌侵犯了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的知識產權。根據《奧林匹克保護條例》規定,未經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許可,為商業目的擅自使用奧林匹克標志,或者使用足以引人誤認的近似標志,即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

針對這類現象,國家推出多項措施,加強對知識產權領域的保護,并加大力度打擊盜版侵權行為。即便如此,還是有人面對利益誘惑,不惜違法生產盜版奧運產品。

想要讓冰墩墩不再“被山寨”,監管就不能止步于下架,平臺方應該以此為契機完善審核制度與問責機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追責相關商家,不能因店小而手軟,也不因店大而縱容,要對違法違規行為始終保持“零容忍”的態度。除此之外,經營者對知識產權保護重要性的認知也需要進一步提高,依法規范的經營,才能行穩致遠。當然,消費者在交易過程中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即使求“墩”再心切,也要擦亮雙眼,避免購買到假冒偽劣產品,對于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的商品,更是要謹慎購買。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冰墩墩”不只是個吉祥物,還是一個重要的窗口,通過它能讓人們看到一個更為鮮活的中國形象。只有從平臺制定規則、商家完善理念和消費者提高警惕三方共同發力,才能讓“假墩墩”們無處遁形。

標簽: 冰墩墩 冬奧 山寨 下架 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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