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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最高氣溫達到40°C以上,應停止室外露天作業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近日,市住建局發出開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夏季高溫和汛期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要求各地落實好高溫期間安全生產措施,保障工人的身心健康及工地的生產安全。

通知要求,參建各方應針對夏季高溫天氣特點,進一步完善夏季施工安全生產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加強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工作及時提供防暑降溫食品和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確保務工人員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要對務工人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記錄檔案并書面告知務工人員。要根據高溫天氣預報,調整作業時間。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要求,日最高氣溫達到40°C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C以上、40°C以下時,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C以上、37°C以下時,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此外,工地宿舍、食堂、廁所、淋浴間等臨時設施應符合標準要求并滿足防暑降溫需要,要加強對食堂衛生安全管控,做好傳染病、食物中毒等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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