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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速讀:繼母對繼子女有撫養關系可繼承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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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母對繼子女有撫養關系可繼承遺產(主題)

中工網訊(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李國 通訊員孫健)唐某年幼時母親離世。在她十歲時,其父親唐強(化名)與秦女士登記結婚,從此,她由父親和繼母共同撫養至獨立生活。繼母與生父離婚后,唐某在一次事故中離世,沒有血緣關系的繼母能要求繼承其遺產嗎?2月6日,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法定繼承糾紛案件,根據權利義務對等原則,判決秦女士繼承唐某遺產的20%。

唐某成年后與鄒先生結為夫妻,生育一個兒子。2009年,唐某父親唐強與秦女士協議離婚。2021年5月21日,唐某與唐強在一次事故中同時身亡。后來,鄒先生與秦女士因為唐某的遺產繼承問題引發糾紛,訴至潼南區人民法院。鄒先生認為,秦女士只是唐某的繼母,而且她已與唐某父親離婚,不享有法定繼承權,唐某的全部遺產應由他和兒子繼承。

法院審理認為,秦女士與唐強結婚時唐某尚未成年,并共同將她撫養至獨立生活,秦女士與唐某之間形成了具有撫養關系的繼母女關系,雙方之間的關系并不因繼母與生父離婚而自然解除,故秦女士仍系她的法定繼承人,對遺產享有繼承權。涉及具體繼承份額,綜合秦女士撫養唐某的具體年限及居住生活情況等因素,法院依法確認秦女士繼承唐某遺產的20%,其余遺產部分由鄒先生和唐某兒子繼承。

“根據權利義務對等原則認定繼父母子女之間的繼承權問題,更符合民間善良風俗和老百姓的通常認知。”北京德恒重慶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建說,這里“撫養關系”的深層價值取向,是權利義務對等的法律原則,也是法律公平公正的實質要求。

判決作出后,雙方當事人均未提起上訴。目前,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標簽: 撫養關系 權利義務 獨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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