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訊!青海養老機構實行公建民營
2022-09-12 08:45:42|
來源:中工網-工人日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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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養老機構實行公建民營(主題)
中工網訊(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邢生祥)為提高養老設施使用效率和社會效益,實現養老服務資源優化配置,9月1日起,《青海省養老機構和養老服務設施公建民營管理辦法》正式實施,進一步規范對公建民營養老機構和養老服務設施的運營管理,推動養老服務社會化、市場化,盤活公辦養老機構的養老床位存量,解決養老機構“一床難求”與“空置率高”等問題。
公建民營是指政府將其擁有所有權(使用權)的養老機構和養老服務設施委托具備專業養老服務能力的企業、社會服務機構、醫療機構等運營管理的模式。
青海明確,由養老機構或養老服務設施所屬民政部門組織實施公建民營,實施前須依法依規對相關國有資產進行資產清查和評估。同時,制定公建民營實施方案,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實施公建民營,簽訂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最長不超過20年。
青海省民政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建民營養老機構應資質齊全、需按合同約定履行養老服務社會責任,按比例接收兜底保障對象,優先滿足孤寡、失能、高齡社會老年人。運營方須確保供養對象生活條件和待遇不降低。運營方可按規定申請運營補貼、水電氣暖價格優惠及相應稅費減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