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包頭市退役軍人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8月15日正式實施
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獲悉,為更好滿足退役軍人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支持退役軍人安居樂業,繼續投身于地方經濟建設的主戰場,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印發了《關于包頭市退役軍人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有關事宜的通知》,并于8月15日正式實施。
《通知》所稱的退役軍人是指從中國人民解放軍依法退出現役并且未在我市行政區域內開設住房公積金賬戶的退役軍人軍官、軍士和義務兵人員,主要從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使用、接續等方面對退役軍人提供支持。
在繳存方面,將全體退役軍人納入住房公積金保障范圍,對于安置在我市的退役軍人開戶、繳存不設置戶籍限制;未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退役軍人可作為個人繳存者自愿繳存。在使用方面,享受與單位職工同等的住房保障權益,符合條件的可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或貸款業務。在接續方面,根據退役軍人本人意愿,可將部隊服役期間的住房公積金以補繳方式存入我市開立的個人賬戶,也可補繳退役后至開戶前斷繳的住房公積金,補繳金額及補繳月份計入連續繳存時間和賬戶余額,視為正常繳存。
下一步,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將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及服務保障,在轄區各受理部為退役軍人設立綠色通道,為退役軍人提供政策咨詢、業務辦理等專屬服務,打造有溫度的公積金服務,增強退役軍人的榮譽感、獲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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