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冒“樂高案”宣判 主犯侵犯著作權罪被判處6年并處罰金9千萬
2020-09-09 16:26:45|
來源:三文娛 作者:
據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涉案金額高達3.3億元的“樂拼”仿冒“樂高”案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系主犯)以侵犯著作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九千萬元;其余8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至三年不等刑罰,并處相應罰金。
據悉,2015年至2019年4月間,在未經樂高公司許可的情況下,李某某指使多人,購買新款樂高系列玩具,通過拆解研究、電腦建模、復制圖紙、委托他人開制模具,設立玩具生產廠,專門復制樂高公司創作的美術作品“Great Wall of China”拼裝玩具等47個系列663款拼裝積木玩具產品,并冠以“樂拼”品牌通過線上、線下等方式銷售。經鑒定,樂拼公司的玩具、圖冊與樂高公司相關產品構成復制關系。
標簽: 仿冒樂高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