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出生可補交社保繳費嗎?想要補交社保要怎么做?
1963年出生可補交社保繳費的可能性不大,只有因為非個人原因而導致社保斷繳,才有可能申請一次性補交社保繳費成功。
目前我國退休年齡最晚為男性60周歲,女性55周歲,1963年出生有社保補繳的要求的多為男性參保人,1963年出生到2023年,如果是在1963年1月1日出生的參保人,那么到現在已經滿了60周歲的,按照相應的規定,男性60周歲退休年齡到了之后,如果所繳納的社保年限沒有滿足最低15年的條件,那么退休之后是無法領取到相應的養老金的,而我國的很多地區,已經不允許一次性補交社保了,而1963年出生想要補交社保的參保人,只有以下幾種方法可以考慮施行:
一、非個人原因導致社保斷繳的,可以申請相應的人力部門或者法院裁定
有的參保人在退休之前沒能夠完成社保最低繳納年限的達成,可能是因為所在的單位經營不善或者是其他原因導致無法進行社保的繳納,我國職工社保的繳納是由單位和個人進行共同承擔的,單位所導致的繳費不足和社保斷繳,參保人是可以向人力資源部門或者法院申請進行裁定的,相關部門會讓單位進行負責部分社保的繳納,參保人也可以一次性繳清自己所缺欠的部分,不過這種情況通常是比較少的,所以1963年出生的參保人進行社保的一次性補繳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二、在退休之后繼續繳納社保
為了達到社保繳納所規定的年限,使得自己在之后能夠領取到相應的養老退休金,1963年出生的參保人繳費年限不夠,那么在退休年齡到了之后還是需要每月按時進行社保費用的繳納,直到滿足了相應的年限才能夠申請獲得養老退休金。
三、從職工社保轉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退休之后還要進行社保的繳納,每個月所需要花費的資金也會比較多,這也將會給參保人帶來不少的資金壓力,1963年出生的參保人如果在退休之后沒能夠完成15年的最低社保繳納年限,也可以選擇轉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進行養老保險費用的繳納,以往參加職工社保所繳納的年限也是可以算在總繳納年限里的 ,不過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需要多加斟酌的,因為轉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之后,達到繳納年限之后,是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養老待遇進行養老金的發放的,相比于職工社保,所能獲得的養老費用是比較少的。